河南兆豐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因與許昌晨鳴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已于2023年經二審法院判決生效,判令晨鳴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歸還本公司土地,并支付租金、違約金、稅費、訴訟費共計人民幣1,708,907.54元。
現通過公開詢價方式采購本項目專項執行法律服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參與報價。
一、項目名稱
選聘律師事務所代理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豫10民終1302號民事判決書強制執行案件專項執行法律服務等。
二、采購人
河南兆豐農墾集團有限公司
三、項目目標
現我公司擬通過公開詢價方式選聘一家優秀的律師事務所,代表我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依法收回被許昌晨鳴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占用的土地,清理地上建筑物及設施設備等;追回判令支付的租金、違約金、稅費、訴訟費等。確保甲方在該土地上產業園建設能夠按計劃有效推進,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得到維護。
四、服務內容
(一)中選的律師事務所應提供的專項法律服務
對案件進行深入分析,制定詳盡、高效的強制執行方案;向人民法院提交強制執行所需的全部法律文書;全程代理強制執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與執行法院進行有效溝通、調查被執行人(許昌晨鳴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財產線索、申請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措施。及時向我公司書面報告案件執行進展,處理執行過程中的各類法律問題。代表我公司完成土地的現場交接、過戶等事宜。
(二)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以實現目標為首要標準)。
五、項目預算
本項目預算控制價為標的金額(1,708,907.54元)的5%,即人民幣85,445.38元。報價不得超過此金額。
六、資格要求
1.經合法注冊設立,持有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主辦律師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并連續執業5年以上。具備豐富的民事案件強制執行經驗,尤其擅長處理涉及不動產交付和復雜財產執行的案件。
3.律師事務所及指派律師在近三年內未因執業行為受到司法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4.擬派項目團隊成員不少于三人;
5.項目負責人20年以上執業經驗、成員應具備5年以上執業經驗,無不良執業記錄;
6.存在利益沖突的律師事務所不得參與。特別說明:凡在本案件一審、二審或其他任何既往程序中,曾代理對方當事人“晨鳴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關聯方的律師事務所,均不具備本次詢價的參與資格。
七、報價文件要求
報價方須提交以下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2.報價表(格式見附件);
3.擬派項目負責人及核心成員的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4.無違法違規處罰承諾書(無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5.類似本執行案件業績證明材料。
6、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八、報價須知
1、報價方必須對其報價所有資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負責。報價方一旦中標,其報價資料將作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2、報價資料中的所有承諾,將作為合同承諾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我單位根據報價單位所報價格、配備人員實力、類似本執行案件業績等綜合因素選定中標單位。
4、報價資料應密封送達,文件封口處加蓋公章并標明項目名稱、報價單位、聯系人及電話。評審結束后,所有報價材料由我單位存檔,不再退回。
九、報價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自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17:00時截止,逾期不再收取。
報價文件送達地址: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區蔣李集鎮南2公里(原許昌市農場院內)
聯 系 人:龔女士
聯系電話:13503890699
十、特別說明
1.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逾期送達的報價文件視為無效;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最終解釋權歸河南兆豐農墾集團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豫10民終1302號民事判決書強制執行專項法律服務采購報價表
附件
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豫10民終1302號
民事判決書強制執行專項法律服務采購報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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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價方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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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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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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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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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價金額  |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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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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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價方(蓋章):
                                        年    月     日